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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发布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
  • 信息来源:市数据局
  • 发布日期:2025-07-15 14: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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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推动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建设、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和安全可控、数据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,防范重复建设、资源浪费,切实提高项目建设质效,助力数字泰州发展,日前,我市发布《泰州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》,在计划管理、立项审批、建设运维、绩效监督等方面,进一步细化管理要素。

明确职责分工。《办法》明确有关部门在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中的具体职责,数据部门对项目实施全流程、全生命周期管理,会同保密部门、密码管理部门、网信部门、财政部门、审计部门等编制形成年度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计划,报送市政府批准后实施。

坚持共建共享。从数字泰州总体规划层面入手,统筹谋划市级政务信息化建设需求,充分发挥全市基础性公共平台作用,严格控制分散、独立、封闭的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,有效破除“信息孤岛”和“数据烟囱”,确保各部门建设内容无重复交叉,实现共建、共享要求。

推动集约发展。进一步强化全过程管理、提高资金使用绩效,数据部门集中采购市级智慧城市专项资金项目配套支撑服务,对于公共支撑保障能力紧密关联、适宜统一集中采购的项目,组织联合采购,实现行政效能与资金效益的双提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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